| 索 引 号 | 640400008/2018-91085 | 发文时间 | 2018-05-31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民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民政部督查组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成效 | ||
2018年4月14日、5月24日,自治区民政厅两次督查了固原市救助管理站工作,现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5月25日,我站针对督查指出的问题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向全体职工传达学习了《关于民政部督查组对宁夏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宁民发电〔2018〕9号),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现将我站涉及问题整改情况及成效报告如下:
一、寻亲工作
1.人脸识别技术尚不能为我所用。固原市公安局至今只有一台人脸识别仪,为2018年3月配备,开展人脸识别工作只能是公安部门登记在案的犯罪嫌疑人。整改报告下达之前的2017年,我站就曾与当地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联系,均无结果。鉴于当前情况,我站对滞留在站的受助人员已全部上传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截至2018年5月21日,我站尚有3人因网络故障无法上传,现已查明原因,于22日上传。
整改措施:主动汇报主管局,通过高位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 DNA鉴定工作。现在站滞留的受助人员中,尚有 7 人未做DNA鉴定。主要原因是与公安部门没有隶属关系,DNA鉴定只有在公安部门有时间才能做成。
整改措施:DNA鉴定工作,拟文上报市民政局会商公安部门解决。
3、寻亲队伍建设。寻亲队伍由单位各主办及成员构成,通过固原大城小事媒体、电话问询、微信、今日头条、实地查询,找到滞留人员家庭或亲人 41 人。
二、托养工作
固原市所辖原州区无民营福利机构。我站2014年1月托养的1名60岁左右的女性受助人员在原州区城区中心敬老院。该敬老院为三星级标准,资质健全,分类管理,符合托养要求。我站与院方管理人员沟通,尽量从人性化角度满足托养人员的理性需求。对托养费、治疗费比照当地消费水平,多次沟通拟定为每年1万元,并与2017年重新签订了托养协议。托养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托养人员身体状况、日常起居、疾病救治等资料全部装入专门档案盒。
三、受助人员床位闲置问题
固原市救助管理站床位共有47张,长期滞留人员占用床位11张至15张,占总床位数的30%左右。其余床位闲置是因为我站坚决打击跑站人员,对跑站超过10次以上的人员坚决不予救助;对于经甄别后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多数于当日或次日,提供车票离站或护送返乡。
整改措施:大力宣传,加强巡视,千方百计与公安、城管、新闻媒体部门沟通,让流浪人员、困境人员得以及时救助。
四、长期滞留人员安置政策落实问题
2016年,我站通过高位推动安置了4名户籍清楚的受助人员于其户籍所在地敬老院。目前,固原市救助管理站长期滞留需要办理户口进行安置人员19人。
整改措施:目前已拟文上报市民政局,由主管局会商固原市公安局、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解决滞留人员户籍、安置问题。
五、救助管理站工作保障、内部管理
我站9名在职人员及3名聘用人员经站信息录入员培训已全部掌握救助管理信息录入系统操作技能;安检、消防设施齐备;设立有专门档案室:每年年末将受助人员登记表装订成册,继续完善长期滞留人员档案,将入站表、住院证、病例、体检报告等,全部一人一档,存入档案室,专人保管;单位救助专用车服务于受助人员接送、夜巡工作;为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工作,内部管理顺畅,单位2015年出台了《固原市救助管理站督查制度》、《固原市救助管理站求助人员安全检查制度》、《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探视制度》,修订完善了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我站曾先后两次在固原市区主要路段设立救助引导牌,但最终都被路人挖走。
整改措施:尽快与固原市原州区城市管理局联系,重新设立救助引导牌,方便求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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