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25/2018-34363 | 发文时间 | 2018-07-03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统计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2017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 ||
固原市2017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
分析报告
2017年,全市妇女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狠抓妇女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维护妇女权益为根本,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固原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妇女发展环境
经济持续稳步增长。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70.09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7.6%。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可比增长4.2%、9.5%、8%。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18.9:27.4:53.7。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50.6万人(女性人口73万人),常住人口122.82万人(女性人口5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6万人,乡村人口78.2万元。经济实力逐步增强,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1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28元,同比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79元,同比增长11.2%。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为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妇女发展主要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健康是妇女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卫生计生民生计划惠及百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扩面。2017年,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医疗保健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有各类医疗机构1124家(含村级卫生室),实有床位6744张,卫生技术人员8047人。
1、重视妇女生殖和产前健康。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妇女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2017年,全市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4.05%,较之2016年度有所下降,需进一步加大城市妇女婚前医学宣传力度,提高检查率。
2、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落实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惠民政策,推行孕产妇系统管理。2017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99.95%;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0.8%,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年为77.79%,但距80%的《纲要》目标仍有距离。
3、多数育龄妇女能够知情避孕。由于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普及与推广,妇女实现有计划地生育成为可能,男女平等理念的深入,使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到2017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为89.55%。
4、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妇女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健康问题。2017年,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49.32%。
(二)妇女与教育
2017年,全市财政教育经费支出39.44亿元,为全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妇女受教育程度稳定提高。
1、女童受教育比例稳步提高。全市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实施重大教育民生工程,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女童受教育比例全面提高。2017年,全市在园儿童数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7.64%,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8.43%,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3.58%。
2.女性接受培训所占比例稳步提高。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4.31%。
(三)妇女与经济
妇女就业的数量和层次,是妇女参与社会生产、体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直接反映。
1、妇女创业就业稳步提高。2017年,全市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妇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维护了广大妇女合法权益。全市就业人员68.55万人,其中女性30.2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6.91万人,其中女性2.7万人。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提高。2017年,全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0.8%。
(四)妇女参政议政
各级党委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重要内容,着力选拔任用优秀女干部,女干部比例总体提升。
1、女干部参政议政领域不断拓展,妇女参与社会事物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2017年,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19.74%,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1.2%;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51.65%。
2、女干部综合比例略有提高。通过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有效提升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全市坚持男女平等、一视同仁,保障女干部在选拔、聘用、录用时享受应有的待遇。2017年,全市人大代表293人,其中女性代表82人;政协委员20人,其中女性6人;市县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市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00%、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0%。
3、女性公务员稳步上升。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对女性公务员的选拔和培养,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等政策上保证女性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女性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壮大。2017年,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女性比例达25.89%。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社会救助服务逐步健全。全市坚持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采取资金救助、政策扶持、社会帮扶等主要措施,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17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9.05万人,其中女性8.35万人。
2、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女性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稳步提高。加大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扩覆工作,社会保险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7年,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85万人,其中女性5.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45万人,其中女性28.5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49万人,其中女性2.2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6.13万人,其中女性2.3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3.47万人,其中女性60.03万人。
(六)妇女与环境
持续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五创”工作,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社区、广场、机关和小区庭院绿化延伸,让居民有更多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1、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大市区的绿化、亮化、美化改造,城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0.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村水、电、路、文化场地等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7.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5%,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2、社会环境逐渐优化。稳步推进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文化信息网络;强化文化体育场、馆、站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了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妇女与法律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国家关于保护妇女权益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妇女维权的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1、法律援助不断完善。2017年,全市妇女法律援助机构92家,各乡(镇)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越来越多的妇女权益得到保护。2017年有1632人妇女获得法律援助。
2、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全年破获强奸案件22件,全年全市未发生拐卖妇女案件;破获有关侵犯妇女权益权利案件32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妇女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妇女发展监测纲要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就业及劳动社会保障形势依然严峻。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2017年,就业率为30.2%,但距40%的《纲要》目标仍有距离。同时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缺保障、不安全的行业,就业及劳动社会保障形势依然严峻。
(二)妇幼保健工作仍需加强。随着二胎政策放开后,大量农村妇女及流动人口涌向城镇,造成其在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等方面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就医或住院治疗,导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始终未能达标、个别指标出现反弹现象,如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时因乡村保健基础不够坚实、部分队伍不稳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足,造成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上升。
(三)妇儿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监测统计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一是随着社会发展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而产生的妇女发展新问题,由于《规划》没有设定目标或缺乏相应监测指标,往往因为数据获取困难而未被予以重视和关注。二是由于监测的手段不断提高,监测质量越高的指标越难以达标。比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流动人口中外出务工妇女怀孕后,根本不回来报告,也没有体检,监测的资料中没有数据。这些问题影响了对“两个规划”实施真实情况的掌握。
四、对策与建议
为确保新一轮妇儿纲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全面达标,促进市妇女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真正使各项目标落实到实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更加注重“两纲”重点和难点问题的突破。切实推动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解决“两纲”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防治力度,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妇儿教育等重点环节。
(二)强化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平台,加大促进女性就业。一是加大妇女培训力度,将妇女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妇女就业成功率。二是加大妇女就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力度,加强对妇女就业愿望和基本情况的掌握及服务,合理引导妇女转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三是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实施积极的女性就业政策,在落实就业援助、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中,扩大女性援助范围。四是加大对妇女正面宣传引导,引导妇女积极应对,激发妇女的创业热情,用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以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
(三)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妇幼卫生人才培养投入。在农村卫生院改造项目中,把产科建设作为改造项目重点,大力改善妇幼保健工作条件,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结合卫生事业单位改革,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妇幼保健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特别是农村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队伍素质,为妇幼保健工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大培养力度,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一是切实提高女干部、女代表、女委员比例。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能力。二是加强女干部培养教育,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参政能力和竞争能力。三是加大引导和发掘,使农村妇女中的精英人才进入到村委会中,担任村委主任和村委委员,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参与决策水平。四是通过政策促进、鼓励女大学生村官聘选等多种举措,增加基层女干部的数量,带动农村女性更多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
(五)强化宣传,打防结合,切实保护妇女利益。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维权社会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投诉受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与服务中心,形成“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新格式。
(六)更加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针对新时期妇女事业发展方向,加强“两纲”指标体系科学性、可行性统计监测与调研,为区、市“两纲”监测指标设置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充实和完善提供有效建议,使“两纲”指标体系能真正反映妇女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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