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原市集中整治市区“脏乱差”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
《固原市集中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固原市集中整治市区
“脏乱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市人民政府决定从11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2月中旬,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市区存在着市容环境卫生盲区和“脏乱差”的现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治理市区街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不良现象,尽力消除城市死角垃圾;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规范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植绿扮绿,维修改造城市公用设施;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规范市民行为,提高市民素质,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市区新形象。
二、整治重点
(一)以治“脏”为重点,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城市居住小区特别是无物业管理机构居住小区环境卫生,清理、清运死角垃圾;集中整治施工现场,杜绝工程车辆带泥上路,确保工程车辆车容整洁、沿街无扬尘撒漏现象;提高纳入清扫保洁范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力争达到《固原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要求,使市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
(二)以治“乱”为重点,优化城市环境秩序。以政府街、文化街、中山街为市容市貌严管街,以其它重点街区和市区内所有十字交叉路周边为重点部位,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不良现象和行为;集中清理整治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拆除擅自设置楼顶板式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集中依法拆除市区道路两侧红线以内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清理人行道临时搭建设施和建筑物外立面上各类影响市容的附着物;集中清除各类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从严查处、打击各类乱贴乱画违法行为,规范公共信息发布,有效减少乱贴乱画现象的发生。
(三)以治“差”为重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造建设城市公用基础设施,改造维修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硬化城中村道路;实施行道树绿化补植工程,使城市道路行道树做到应植尽植;补充完善市区环卫设施,增设果皮箱,力争修建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扎实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确定文化街、政府街、中山街为“门前三包”样板街,以“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与各机关单位、门店(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其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实施秋季行道树补栽补植的其它街区各机关(单位)、门店(经营户)也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街区严格规范后,逐步向市区其它各街区推开。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二)整治市容市貌
1、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加强对机动车辆、临时泊车位的管理,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重点街区禁止大车通行;在市区各大商场、饭店、空地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处,实行专人管理;取缔市区内所有十字交叉路口处停放的摩托车、三轮农用车辆,集中安排停放点。开展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运管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规范街区经营秩序。抓好南河滩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沿街摆摊设点行为,全部进入市场经营;取缔市区临街各类店外经营;杜绝乱泼乱倒行为,及时清理被污染路面,杜绝店外摆放垃圾行为;露天市场按照要求划分经营的范围,自备垃圾筐,随时清理垃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3、整治临时搭建。依法拆除市区道路两侧红线以内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和临时设施,保障公共利益。实施街区环境综合整治,清理人行道临时搭建设施和建筑物外立面上各类影响市容的附着物,使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色调协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原州区政府、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4、整治施工现场。规范市区建筑工地管理,推行文明施工。市区临街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施工,对建筑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杜绝工程车辆带泥上路,工程车辆车容整洁、沿街无扬尘撒漏现象。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原州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管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整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拆除未经批准、脱色破损、设置期已满的户外广告门,拆除设置不符合要求、破旧、褪色、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规范横幅标语、彩色拱门等临时宣传秩序的管理,实行定点悬挂。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6、治理乱贴乱画。组织力量对市区乱贴乱画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督促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进行清理并长效管理;公安部门成立打击乱贴乱画专案组,负责涉嫌违法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开展严打,统一受理涉嫌违法案件的举报工作,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原州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7、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城市道路卫生及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定时清运,严格执行《固原市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细则》,并通过组织开展 “文明卫生小区”创建活动,加大力度整治城市居住小区特别是无物业管理机构的居住小区环境。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理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切实整治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加大力度整治城市主要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市区周边乡村环境,营造良好的市区外部环境面貌。
牵头单位:市环境整治办、市爱卫办
配合单位:原州区政府、市团委、市建设局
(三)完善公用基础设施
实施好城市道路(人行道)维修工作,对破损路面再行修补,对城中村道路进行硬化;加快行道树绿化补植工程进度,确保苗木成活率;补充完善市区环卫设施,增设果皮箱,力争修建一批公厕和垃圾中转站。
责任单位:市环境整治办
配合单位:原州区政府、市建设局
(四)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
持续深入开展以“改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市区各单位、经营门店、居民区和学校集中开展“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市民和社会各界参治理“脏乱差”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形成“人人爱护城市环境,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中小学生进城管”活动,发动市区中小学生参与街区整治宣传。固原日报社、电视台开办好“共建文明城市”专栏,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整治办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原州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2010年2月15日结束,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1月15日至20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开展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动员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原州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010年1月20日)。原州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及时解决影响本区域内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月21日至2月5日)。针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原州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治理市容环境“脏乱差”工作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月6日至15日)。依据整治任务和目标要求,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开展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是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原州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全局观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固原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为开展整治市区“脏乱差”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开展整治市区环境“脏乱差”专项活动,任务繁重,涉及面广,需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更需要各部门的协同作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原州区在完成市区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还要制定乡村环境“脏乱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营造良好的市区外部环境面貌。
(三)加大督查,务求实效。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落实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没达到工作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市区“脏乱差”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