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6-13632 | 发文时间 | 2016-12-07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固原福宁广业有限责任公司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批复 | ||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宁夏固原福宁广业有限责任公司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请示》(固国土资发〔2016〕3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宁夏固原福宁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8日以挂牌方式取得固原轻工产业园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5.5084公顷(合82.63亩),出让价款414万元已全部缴清,用途为工业用地,合同编号:固合同[2015]-15号,约定动工时间2015年7月21日,已满1年。
2016年9月29日,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免除开发区轻工产业园固原福宁广业公司等土地闲置费的请示》(固经开管发)〔2016〕88号,宁夏固原福宁广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闲置的原因是大营河治理工程在其宗地内施工及征地补偿未到位等原因。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宁夏固原福宁广业有限责任公司延长动工开发期限1年,请你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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