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6-13874 | 发文时间 | 2016-12-02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州区南关街道羊坊村委会和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
原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原州区南关街道羊坊村委会和党员活动室建设用地的请示》(原政发〔2016〕67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08年农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0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原州区南关街道办事处使用羊坊村4179.56平方米(合6.27亩)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原州区南关街道羊坊村委会和党员活动室项目建设,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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