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6-13876 | 发文时间 | 2016-12-02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固原市区泰合路东西延伸段 正祥路 中心路延伸段 利民路东延伸段 堡西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划拨固原市泰合路东西路延伸段、正祥路、中心路、利民路、堡西路等城市道路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固住建[2016]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固原市区107012.74平方米(合160.52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单位,作为固原市区泰合路东西路延伸段、正祥路、中心路延伸段、利民路东延伸段、堡西路项目用地,其中:泰合路东段9875.65平方米、泰合路西段10609.81平方米、正祥路4601.37平方米、中心路延伸段4691.66平方米、利民路东延伸段23156.67平方米,堡西路54077.58平方米。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不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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