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6-13886 | 发文时间 | 2016-12-07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六盘山750千伏变电站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复函 | ||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关于申请划拨六盘山75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函》(宁电[2016]9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六盘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6]117号)批复的原州区彭堡镇河东村、蒋口村11.2661公顷(合168.99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你公司,作为六盘山750千伏变电站项目用地。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不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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