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民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民政局 发表日期:2025-01-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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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固原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固原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固原市民政局工作职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公开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等信息,方便群众知晓、便于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

对本级制发的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文件公开属性的审核确认,做到及时收件、及时审核、及时公开,满足社会公众对民政政策信息的了解,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13个共性目录和2个个性目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130条,“固原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54条信息、转载发布231条信息,确保政府政务信息更加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网络渠道受理1件,市民政局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地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民政业务数据开放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务信息资源社会服务功能;加大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资源整合力度,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形成民政特色的个性化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公开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信息,推动民政公共信息资源透明运行,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平台建设

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民政工作,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公众了解民政政策的渠道。2024年被中央电视台报道1次,社会工作报编发1次,宁夏日报编发6次,共编发民政信息88期,民政厅采用6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度,提升了民众对民生政务服务的获得感、认同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遵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具体要求,严控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配置专人专岗专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未出问题。2024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259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标对表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公众参与等方面制度办法,加强信息发布源头管理、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保密和信息管理三级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2.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对涉及民政业务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运用图片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积极参加并争取入选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

3.进一步加强关切回应。加强政民互动交流,通过多元化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围绕养老服务、城乡低保、婚姻业务等热门话题与网友积极互动交流,收集意见建议,促进民政工作改进提升,切实增强公众参与感与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4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要点均得到落实,尤其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方面公开要素全面、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级及二级单位财政预决算12条、议案提案2个、“双随机、一公开”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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