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水务局 发表日期:2026-01-2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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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固原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5年在固原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9条,其中部门预算信息5条、部门决算信息6条、通知公告7条(意见征集公告3条)、活动方案1条。“固原水务”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95条,其中政策解读7条、工作动态简讯27条、开展意见调查征集1期,组织领导在线访谈1期;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诉求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为个人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人负责,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与保密审查,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固原水务”公众号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

(四)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固原水务”微信公众号运营,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转载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权威资讯;围绕水利核心业务,深入解读《固原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等重点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进“四水四定”、“深化用水权改革”水利民生工程建设、水库水域防溺水工作、水利工程职称评审等工作动态;局分管领导参与“政策我来讲”热线栏目,围绕政策法规在线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民生水利问题;开展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监督保障。我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监督管理,确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按要求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直有关单位人员,水利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热心群众22人,前往西吉县张家沟水库观摩“固海扬黄扩灌更新改造西吉县供水工程”。向受邀群众代表全方位介绍固海扬黄扩灌更新改造西吉县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并组织座谈交流,及时接收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和公众监督。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规范流程,确保及时主动发布水利相关信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水利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农村供水、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及“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水务工作透明化、规范化运行。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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