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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01/2024-00101 发文时间 2024-06-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固原军分区关于印发《固原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 固原军分区关于印发《固原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固原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已经五届市委2024年第1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  固原军分区

202463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备战打仗,引导和激励高校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县(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宣传、征集、审批等工作,协调、指导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相关激励政策。

第三条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四优先政策。

第四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大学毕业生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原工作单位保留其服现役义务兵期间编制岗位和劳动关系,签订《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正常发放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本人于14个工作日内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退役复职返岗协议书》到原单位报到办理复职返岗手续。本人服现役经历视同工作经历,服义务兵年限计入工龄。

第五条  在外省(区、市)就业(读)的固原籍大学毕业生返乡应征,按照民兵误工补贴标准省外给予每人3天的误工补贴,省内给予每人1天的误工补贴,所需经费列各县(区)征兵工作经费支出,由县(区)人民武装部核报,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至大学毕业生本人或家长银行账户。

第六条  由我市批准入伍大学毕业生,在入伍前6个月接受眼睛近视矫正手术的费用可进行一次性补贴,由县(区)人民武装部受理,填写申请表,提供视力矫正手术病历资料经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核准,于义务兵服役期满年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次性给予医疗补助5000人,发放补助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备案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分别安排

第七条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固原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对其家庭安排一次价值1000以内的慰问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安排。我市批准入伍的固原籍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每年对其家庭安排一次价值1500元以内的慰问活动,所需经费按市财政500元、县(区)财政1000元安排。慰问活动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人武部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申请固原市公益性保障住房,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予以保障。

第九条  由我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申请固原市公益性岗位,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予以保障。

第十条  固原籍军队人员立功受奖,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视奖励级别给予奖励褒扬,即对荣获一等功以上荣誉奖励20000元,对荣获二等功的奖励10000由市人民政府和军分区共同为其家庭送喜报及奖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对荣获三等功的奖励3000由县(区)人民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共同为其家庭送喜报及奖金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安排

第十一条  因故意隐瞒违法犯罪行为或记录、隐瞒病史、提供虚假入伍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被部队退回,以逃离部队、自残、自杀等极端手段威胁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因违规违纪被除名、开除军籍或提前安排退出现役(部队精简整编除外)的,不享受上述激励政策,已经享受上述政策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追缴。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7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1日,国家、自治区出台新政策后,依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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