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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31/2019-00013 发文时间 2019-02-13
发布机构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开发区投资项目入园服务流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发区投资项目入园服务流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开发区投资项目入园服务流程方案(试行)已经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213




开发区投资项目入园服务流程方案(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固原市工业园区优化提升和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固原党办2018132号)文件精神,确保赋予园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和高效、便洁、规范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开发区投资项目入园服务流程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区域评审批服务流程,将各项评价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加强整合优化,建立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服务,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价、统一评审、统一批复的服务新模式,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

二、适用范围
(一)招商引资项目。经管委会研究,报请市政府同意,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入园协议,选址在园区内,并已取得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本地企业申请进入园区,参照招商引资项目办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府或管委会在园区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据报经市政府确定项目实施的批复文件或会议纪要办理相关手续

三、服务流程

(一)项目洽谈落地

1、招商局对项目进行对接洽谈,环保安监分局参与考察论证,经建局根据园区定位和产业布局,提出项目初步选址意见,提交管委会审定,重大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签订投资项目入园协议。入园协议签订前,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2、依据入园协议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定帮办人员,企业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公司章程等要件在审批服务大厅市场准入窗口完成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提交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等要件在投资建设窗口完成项目备案(1-3个工作日完成)。

 (二)项目审批服务

1、项目选址、勘测定界和用地报批。建设项目初步选址确定后,经建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确定红线,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按规定程序完成土地预审报批和土地招拍挂工作。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依据建设项目备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企业提交建设项目备案、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等要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建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建设方案设计,并开展必要的评价工作。

 2多评合一办理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规划调整方案、土地复垦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11个方面。根据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价。

2)评价费用。多评合一评估评价编制和评审费用由管委会承担,评估事项的主体法律责任由投资建设主体依法承担。

3)办理流程

 ①统一受理。一是签订入园协议的项目,企业提交项目可研报告后进入多评合一办理流程;报经市政府同意的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由投资发展公司提交后进入多评合一办理流程。二是进入多评合一办理的项目,由企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牵头,与经建局、环保安监分局、招商局会商,依据行业标准,提出评价内容。与环保安监有关的,环保安监分局提出评价内容,其他由经建局提出评价内容,评价内容经局(室)负责人签字后,企业服务中心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评估的事项。未列入开展评估清单的,不再组织项目评估。三是企业服务中心在系统平台上统一向多评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发布邀约通知。四是企业服务中心按综合评标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各服务机构(含公示期2个工作日)。

统一评价。中介服务机构与入园企业签订协议,编制完成相关报告,最长不超过21个工作日(含公示和公众参与时间)。

统一评审。企业服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协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统一批复。经建局、环保安监分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不含环评受理和批复公示期)。

4)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类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库,每类确定3-10家中介服务单位,每年筛选淘汰1次,评估服务事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土地复垦报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会计咨询、税务咨询、法律服务咨询、公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咨询(不动产)、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18个方面。

5)公开遴选、分类建立评审专家库。主要包括化工工程、食品工程、纺织服装工程、机械工程、信息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规划设计、建筑工程和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材料工程、金融投资等16类专家库。

3、建设方案审定。组织召开专委会,对企业建设方案(总平面图、单体效果图、鸟瞰图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提交规委会审定,重大项目须报市政府审定同意。

4、证件核发。投资建设审批窗口管理员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政务云)上完成受理初审,推送至审批局(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再经局(室)审批员终审后加注审批意见推送到窗口管理员,窗口管理员按照局室负责人、局(室)审批员书面签署的意见,向申报企业下发办结通知书,并进行证件核发和资料归档。

1)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企业提交项目备案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申请表、电子版图纸、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要件,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统默认7个工作日,办结2个工作日);

2)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企业提交农民工保证金收缴审批表(建设、施工单位均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工程图纸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申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要件,办理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系统默认5个工作日,办结2个工作日)。

5、其它未赋权事项审批。未赋权事项实行代办制。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审批、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园林绿化设计审查由经建局负责代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由环保安监分局负责代办。

(三)项目建设服务

1、红线外水电暖气通讯等接入。项目完成土地招拍挂并取得土地证后进行配套建设,与企业主体项目同步投运。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供热、供气、通讯等单位接入项目建设红线外的供热、供气和通讯管网的配套建设。除此之外,由投资发展公司负责配套建设。

2、抓好协调服务工作。包抓服务领导、包抓责任局室、服务联系人做好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按期投产达效。

(四)项目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建设企业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建局、环保安监分局配合企业邀请质监、安监、消防等主管部门并全程参与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完成后,对验收资料进行归档。企业不动产登记证由经建局负责代办。

四、区域评价

(一)建立区域评价清单。根据辖区自然地理条件、产业定位和同类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涉及的评估评价事项,确定实施区域评价的具体事项,建立区域评价清单。区域评价主要包括:开发区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分区块)、开发区矿产压覆评价报告(分区块)、开发区新材料园区固废处置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发区水资源论证报告(分区块)、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分区块)、开发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分区块)、开发区地震断裂带危险性评价报告、开发区影响航空飞行安全评价报告、开发区影响文物保护评价报告、开发区军事设施及军民融合评价报告等11项内容。

(二)统一组织区域评价。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细化评价内容和具体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评估评价,编制区域评估评价报告,明确适用范围、条件等内容。涉及园区的各项区域评价内容,以自治区发改委审查的评价目录为准,属于环保、安监方面的,由环保安监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报告编写;其它由经建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报告编写。各项区域评价报告必须经专家评审论证进行技术审查,出具相关审查或备案意见后才能运用。

(三)共享区域评价成果。区域评估评价成果由经建局、环保安监分局统一管理,供入园投资建设项目免费使用。实施区域评价后,对进入园区、符合区域评价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经建局、环保安监分局直接使用相关区域评价成果,不得要求企业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

五、技改项目审批流程

园区内建成投产企业实施的技改、扩建项目,凡新建、扩建厂房的,参照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办理;投产企业在不改变原有生产产品的前提下,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水平,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新上生产设备和流水线的项目,直接进行项目备案,不再进行其它审批。


      附件:审批服务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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