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11-23 |
来源 | 固原市人民政府 | 解读单位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标 题: | 文字解读:《固原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 |
近日,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固原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固政办规发〔2022〕1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对《行动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过程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国办函〔2021〕47号),2022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2〕9号),都对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等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我市《行动方案》,经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11月,经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到2022年底,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和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通过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第三部分,通过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管理、严格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准入和推动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第四部分,通过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推进转移运输规范化和便捷化、严格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
第五部分,通过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
第六部分,通过推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增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
第七部分,通过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健全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八部分,通过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统筹规划建设协同应急处置设施等措施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第九部分,通过加强危险废物专家储备库、救援队伍、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经营许可、转移管理等制度规范,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与利用处置技术研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第十部分,提出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加大督察力度、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保障措施。
三、出台意义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是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治理能力,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的现实要求。出台《行动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夯实我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基础,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对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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