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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1-01
来源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单位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 题: 文字解读:《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通告》
文字解读:《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通告》


近日,固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固原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通告》(固政规发〔2022〕7号)(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将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固原市区现有公租房11012套,总建筑面积54.96万平方米,涉及民生苑南北区、朝阳欣居等25个小区。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第十九条规定:“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固原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固政发〔2014〕67号)规定:“实行动态调整”。现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已8年未作调整,目前我市普通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约为13元/月·平方米,现行标准已远低于市场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化发展,因此制定该《通告》。

二、主要内容

1.公租房分类。固原市区由政府主导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时间跨度长,室内装修及室外配套设施标准不一致,为此按照建设年限、地理位置、房源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将市区公租房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公租房为建设年限最早,地理位置、房源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较差的民生苑南区,共1个小区;二类公租房为建设年限较早,地理位置、房源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般的民生苑北区、康居南区、康居北区、宋家巷,共4个小区;三类公租房为建设年限最晚,地理位置、房源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较好的朝阳欣居、晨光一二三期和兴达小区、优山美地、景园盛世华都、华福御景天城、金城阳光佳苑、华福豪庭、明日星城、华城国际、绿墅锦园、派胜世贸城、中博嘉天下、祥和苑、裕丰苑、福满苑,共18个小区;四类公租房为六盘山林业局公租房、宁夏师范学院公寓楼公租房,共2个小区。

2.档位划分。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在市区实际居住;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指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无房家庭、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的危房家庭;本市引进的特殊人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模、英模和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改造后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置换)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根据家庭状况,将保障对象划分为四档,一档:有重残或重大疾病人员的低保家庭;二档:有重残、重大疾病或低保家庭;三档: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家庭;四档: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3.租金收取标准。公租房保障面积:1口人30平方米、2口人40平方米、3口人50平方米、4口人及以上60平方米。本次公租房价格调整根据房屋分类和住户分档确定租金收取标准,保障面积内租金:按照7元/月·平方米执行,分类分档收取租金,差额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超出上述保障面积外实际增加的公租房租金:按照公租房分类定价,不区分档位,财政不予补贴。

(一)一类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保障面积内(7元/月·平方米)。住户交纳:一档0.5元/月·平方米,二档1元/月·平方米,三档4元/月·平方米,四档5元/月·平方米,差额部分由财政资金补贴。保障面积外:一二三四档租金均为7.50元/月·平方米。

(二) 二类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保障面积内(7元/月·平方米)。住户交纳:一档1元/月·平方米,二档1.5元/月·平方米,三档5元/月·平方米,四档6元/月·平方米,差额部分由财政资金补贴。保障面积外:一二三四档租金均为8.50元/月·平方米。

(三) 三类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保障面积内(7元/月·平方米)。住户交纳:一档1.50元/月·平方米,二档2元/月·平方米,三档6元/月·平方米,四档7元/月·平方米,差额部分由财政资金补贴。保障面积外:一二三四档租金均为9.50元/月·平方米。

(四)四类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参照三类第四档7元/月·平方米收取。

(五)其他事项。已经签订合同的承租户继续按合同签订的标准执行至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疫情等重大灾害,可视情况暂缓缴纳房租。

三、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954-208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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