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3-06-14 |
来源 | 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读单位 | 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 题: | 文字解读:固原市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2023年6月7日,固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固原市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正式发布,并于2023年6月13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物业行业管理机制,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构建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业。住宅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的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同时,物业管理行业每年提供大量新增就业岗位,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意义重大。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物业还处于规范提升阶段,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推动我市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实施方案》的印发是我市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十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住宅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物业服务业发展,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一是扎实组织前期调研。在《实施方案》制定前,我局组织人员先后多次深入街道社区、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物业领域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基层社区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关于物业服务和管理提升方面的意见建议,明确政策制定目标和方向。二是严格遵循上位法。在制定中,我们注重《实施方案》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现行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方案制定和实施提供根本依据。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后,我们通过向相关部门(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和召开专家座谈等形式,积极吸收社会各界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予以修改完善。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宁政办发〔2022〕6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 10号)等现行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阐明要通过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促进以实施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为核心,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基层主抓、共建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级指导、县(区)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规范物业服务领域各方行为,有序推进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常态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形成优胜劣汰、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为整治范围: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市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或社区(单位、个人)、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及“三无”小区。
第三部分为整治步骤:分为攻坚整治、巩固提升、建章立制3个阶段,对各阶段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时限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为整治内容:包括3个大方面16项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总体部署一体推进。重点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强化党对物业工作的领导,构建“红色物业”。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夯实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建立健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
三是坚持从严从紧,扎实开展乱象治理。主要从开展小区环境“治脏”“治乱”、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行业监督管理3个方面展开,明确对小区环境卫生差、设施不配套、安全隐患多、车辆乱停、私搭乱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低以及切实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强化行业监管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起矛盾纠纷、严重影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16项内容进行全面整治。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针对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严格督查考核、加强信息报送等4个方面,向市级和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理念,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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