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2/2017-39697 | 发文时间 | 2017-01-2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公示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战略;拟订固原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固原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二)拟订固原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国务院和自治区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承担报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工作。
(六)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县(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拟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收购储备等管理政策,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行为;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实施国家禁止和限制用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办报国务院和区、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事项。
(八)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固原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专项收入的征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固原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十四)编制实施测绘和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及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固原市地理国情普查和动态监测;负责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和测绘成果汇交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管数字固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依法监管测绘基准和测绘控制系统;监督管理测绘行业、测绘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固原市重大测绘地理信息专项和应急测绘保障;指导测量标志使用和保护工作。
(十五)承担国土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固原市国土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国土资源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和提供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
(十六)指导各县(区)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局机关基本情况
根据《固原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固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23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耕地保护与土地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土地利用与宏观调控科、产权产籍与测绘信息科、地质环境与矿产管理科。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实有处级领导:局长1名、局党组专职副书记(调研员)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派驻并直接领导,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副调研员1名,空缺副局长2名。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增挂固原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固原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二)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下设1个正科级派出机构和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州分局、固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固原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其中:
1.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州分局基本情况。为固原市国土资源局正科级派出机构,核定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员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2.固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基本情况。为固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有人员13名,其中:副主任1名,空编主任、副主任各1名。
3.固原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基本情况。为固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实有人员1名,其中:主任1名,空编2名。
4.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基本情况。为固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1人,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3名。实有人员39人,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22 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95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237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357.30万元,同比增加89.12%。其中:
1.人员经费1290.95万元,同比增加90.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66.35万元,同比增加70.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695.00万元,同比下降65.53%。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8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609万元。以上款项主要用于专项业务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三、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同比下降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压缩车辆出行次数。
四、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2370万元,同比增加21.48%,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预算4580万元,主要用于基准地价更新、耕地造地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勘测定界(计划控制数)、土地评估、数字固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后续维护、服务及网络建设项目、国土规划完善修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固原市辖区地价监测、消化历年暂付款。
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17年预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2004年-2007年遗留问题及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土地。
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预算6190万元,主要用于安康花苑项目及归还贷款利息。
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五、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固原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14422万元,支出总预算1442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8.4万元,同比增加19.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固原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预算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办公设备等)预算1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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