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13/2018-9267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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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环保局 |
一 水环境质量
全市渝河、葫芦河、清水河、茹河、浦河、洪河、泾河、甘渭河8条主要河流,共布设17个监测断面。其中国控出境断面5个:泾河弹筝峡断面、葫芦河玉桥断面、渝河联财断面、茹河沟圈断面、清水河三营断面,由第三方采样监测和评价。
1、渝河
峰台,Ⅱ类良好水质,去年同期Ⅱ类良好水质,同比水质无变化;
三里店水库:无蓄水。
联财:Ⅲ类良好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去年同期Ⅲ类良好水质,同比水质无变化。
2、葫芦河
新营:断流;
夏寨水库: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去年同期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同比水质无变化。
玉桥:Ⅱ类良好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去年同期Ⅴ类中度污染水质,同比上升了3个水质类别。
3、清水河
二十里铺:Ⅱ类良好水质,去年同期Ⅱ类良好水质,同比无变化。
沈家河水库:Ⅴ类中度污染水质,去年同期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同比水质上升了1个水质类别。
三营,Ⅳ类轻度污染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去年同期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同比上升了2个水质类别。
4、茹河
乃河水库断面Ⅱ类良好水质,去年同期Ⅱ类良好水质,同比水质无变化。
李河桥断面,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去年同期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同比水质无变化。
沟圈:Ⅲ类良好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去年同期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同比水质上升了1个水质类别。
5、蒲河
石家河桥:断流。
6、洪河
常沟断面: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去年同期Ⅲ类良好水质,同比水质下降1个水质类别。
7、泾河
龙潭水库:Ⅱ类良好水质,去年同期Ⅲ类良好水质,同比水质上升了1个水质类别。
弹筝峡:Ⅱ类良好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Ⅱ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去年同期Ⅱ类良好水质,同比水质无变化。
8、甘渭河
杨坡:断流未监测。
1、地表水型
城市饮用地表水水源地8个:贺家湾水库、清凉水库、直峡水库、西峡水库、中庄水库、海子峡水库、黄家峡水库、张士水库。
贺家湾水库、西峡水库、清凉水库、黄家峡水库、直峡水库、中庄水库、张士水库:水源地考核目标为不低于现状,项目监测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海子峡水库水源地考核目标为不低于现状,因本底值高(地质原因),氟化物监测浓度为1.29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中水质标准限值0.29倍,硫酸盐440mg/L超过标准限值0.76倍,其余项目监测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水源地考核目标为不低于现状,水质总体状况无明显变化。
2、地下水型水源地
固原市城市饮用地下水水源地4个:西吉县城地下水、沙岗子地下水、彭阳县城地下水和彭堡地下水。西吉县城地下水总硬度667mg/L,沙岗子总硬度663mg/L,彭阳县城地下水硫酸盐391 mg/L,彭堡地下水硫酸盐438 mg/L,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0.48倍、0.47倍、0.56倍和0.75倍。水源地考核目标为不低于现状,水质总体状况无明显变化。
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二级(良)天数21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70%;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10和O3_8h,占72%和24%; PM10平均浓度15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41微克/立方米。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22天,二级(良)天数21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95.5%; PM10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87微克/立方米上升19.5%;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27微克/立方米上升33.3%。
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二级(良)天数24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80.0%;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10和O3_8h,占45%、41%;PM10平均浓度99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4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值较去年同期上升136%,较上月上升20.9%,已连续2月持续持高,高出其它4县SO2平均浓度4-18倍,应查找数据上升的原因并进行解决。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24天,二级(良)天数24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100%; PM10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59微克/立方米上升13.6%;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23微克/立方米上升13.0%。
(三)西吉县
有效监测天数27天,其中,二级(良)天数19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70.4%;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10和O3,占38%、57%;PM10平均浓度112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20天,二级(良)天数19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95.0%; PM10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60微克/立方米上升23.3%;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24微克/立方米上升16.7%。
(四)泾源县
有效监测天数28天,其中,二级(良)天数17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60.7%;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10和O3_8h,占19%和81%;PM10平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46微克/立方米。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24天,二级(良)天数17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70.8%; PM10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43微克/立方米上升32.6%;PM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19微克/立方米上升10.5%。
(五)隆德县
有效监测天数26天,其中,二级(良)天数20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和O3_8h,占24%、76%;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CO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O3特定百分位数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
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23天,二级(良)天数20天,良好以上天数占总有效监测天数的87%; PM10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45微克/立方米上升13.3%;PM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18微克/立方米上升16.6%。
采用综合污染指数法,对PM10 、PM2.5、 SO2、 NO2、CO 、O3六项指标进行计算,隆德县污染指数3.10,相对环境质量最好排第一,其次为泾源县、西吉县和彭阳县,原州区排最后。
固原市环境监测站
二〇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