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18-03-22 09:19
打印: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领导,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对政府信息与公开组织领导、议事协调机制、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分管领导与专干,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各级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将工作动态、数据发布、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上级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全年工作中,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新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地方媒体、政府热线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对单位相关情况和关系人民群众的相关政策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公布。认真推进政务信息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五公开”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考核评议等活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加大公开力度,比如将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等纳入重点领域予以推进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透明政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网络信息管理与信息公布,使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我局专职工作人员张欣雅也被市网信办评为“优秀网络管理员”。通过信息公开这个渠道,能让公众了解政府,也能让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能够认识到工作当中的不足和缺陷,继而推进我们的依法行政。

二、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每月在固原日报发布201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和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结合市区17个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固原日报、电视台、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和适时追踪解读市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措施70余篇,印发宣传手册(单)2.5万余份,发布征收公告16期,召开社会风险评估听证会3次,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危房改造部门均制作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资料,在办事大厅设立公示(公告)栏,全面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危房等级评定标准、危改户贫困类别认定、政府补助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等内容。通过市县区政府网站、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网站和市县区报纸等平台,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表、分配和退出信息等内容。在固原日报和固原市政府网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度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固原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和责任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程序,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了责任、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2017年12月5日公布了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了公示。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2条、办理各类群众投诉387件、电话热线(0954-12319)接访793人次、受理微博投诉29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8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33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各单位尚未最后形成结果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或个人隐私等。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五、政策解读情况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在修订完善《固原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暂行办法》、《固原市市辖区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组织市国土、规划、城管和原州区政府及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70余人召开了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并报送自治区法制办进行了审定把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固原日报和固原市政府网站全文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办法审定出台后,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解读,第一时间在固原日报、固原电视台、固原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同时印制数千份宣传单在市区各大片区进行张贴公布,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新政策。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加强对棚户区改造、供暖等舆情监测力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采取上门、电话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积极发挥载体作用一方面,开通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更加关注公众信息需求,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功能,积极利用“固原住建”政务微博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初步搭建起了固原市民指尖政务信息平台。在开通之日起共发布各类信息34条,受理投诉29条,全部办结。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载体作用。通过固原日报“民生实事连连看”专栏和固原电视台“民生实事看固原”栏目对20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

七、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接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后,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会议,办理领导小组对每一份议案建议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地深入地研究分析,弄清议案建议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按照各科室、各单位职责分工,在办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单位和承办工作要求。这些意见和建议交由我局主办的共有12件,现均已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上报,其中:自治区政协提案主办件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重点提案1,主办件6件代表、委员们反映的问题看,主要是涉及我市城乡建设要求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也是当前我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较为广泛,办理难度较大,集中体现了社会相关阶层的意见和要求。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公众期盼、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相关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意识不强,个别存在习惯性的保守倾向;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缺少主动作为的精神,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依申请公开能力亟待提高,涉及行政复议的事项全部都是因依申请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四是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对新媒体应用不足对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利用程度不够,和公众实时互动程度不足,无法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抓好整改落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以标准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和公开常态化意识,理顺工作机制,深化细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

二是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为抓手,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城乡建设的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增强单位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治理能力。

三是以培训和督查为突破,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强化工作督查督办,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为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