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13/2024-00083 | 发文时间 | 2024-12-24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公开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
2024年7月15日至8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固原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10月1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固原市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坚决扛牢“建设先行区、固原担使命”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建机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生态环境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固原生态体现宁夏生态担当。
《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共制定了116条整改措施。同时,为做到措施具体,责任明晰,整改有力有效,在整改任务中,明确了包抓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4个方面14类问题33项具体整改任务在2026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逐条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二是强化责任分工,牵头单位负责调度工作推进及销号验收,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三是严把整改标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中明确的验收销号内容、程序、要求,规范组织验收销号。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及时完善科学决策、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奖励激励等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情况、规范一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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