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7/2026-00058 发文时间 2026-06-05
发布机构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6年市本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6年市本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聚焦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与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健全完善利益联结、产销对接、要素配置、市场主体培育联农带农四项机制,持续推进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支持肉牛产业发展项目4个,其中提升屠宰加工企业8家、牛肉精深加工企业9家,培育牛肉精深加工小企业8家,补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支持冷凉蔬菜产业发展项目2个,其中奖补六盘山冷凉蔬菜区域公用品牌专销档口经营主体5家、尾菜加工外销企业3家;支持马铃薯产业项目2个,其中奖补马铃薯主食化与高淀粉品种更新企业10家、原种繁育基地建设企业5家、加工原料收购企业6家;支持建设市域农特产品展销窗口1个。

二、资金预算及完成时限

固原市财政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资金1000万元,20261130日前完成。

三、实施内容

(一)肉牛产业发展项目(490万元)

为做优做强肉牛产业、健全全产业链发展体系,聚焦屠宰能力提档升级、精深加工效能突破、经营主体培优壮大、无害化收运体系完善,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全面提升肉牛产业核心竞争力与综合效益。

1.肉牛屠宰能力提升补贴(190万元)。全市范围内取得牛羊肉屠宰证的屠宰企业,2026年较上年度同期11-1031屠宰量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补贴。

1)年屠宰增加量达到1000头以下,且屠宰总量的70%为当地农户养殖肉牛,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5人以上(连续就业8个月及以上)按照屠宰量由到低奖补2家,每家奖补10万元;

2)年屠宰增加量达到1000-2000头,且屠宰总量的60%为当地农户养殖肉牛,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以上(连续就业8个月及以上)按照屠宰量由高到低奖补2家,每家奖补25万元;

3)年屠宰增加量达到2000头以上,且屠宰总量的50%为当地农户养殖肉牛,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以上(连续就业8个月及以上)按照屠宰量由到低奖补2家,每家奖补40万元;

42026年新建屠宰场屠宰量达到1000-3000头,且屠宰总量的60%为当地农户养殖肉牛,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5人以上,按照屠宰量最高奖补1家,奖补10万元;宰量达到3000头以上,且屠宰总量的50%为当地农户养殖肉牛,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以上(连续就业6个月及以上),按照屠宰量最高的奖补1家,奖补30万元。

2.牛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补贴(180万元)

1)对全市范围内牛羊肉精深分割加工企业,20261月后投资100万元以上,用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或生产线引进,在结构优化、技术升级、智能改造、绿色转型方面实现显著提升,生产加工设备自动化率达到60%以上;规范使用宁夏六盘山牛肉固原黄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识,并拥有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所加工牛羊肉须源自固原当地屠宰场,且产品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5人以上(连续就业8个月及以上);年产能提升200吨以上,销售渠道稳定可靠的,按照投资额由高到低奖补7家,每家奖补20万元。

2)对利用牛头、蹄、皮、血、骨、下水等副产品加工和牛肉熟食加工,原料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5人以上(连续就业8个月及以上)的牛肉精深加工企业,在202611-1031日期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由高到低奖补2家,每家奖补20万元。

3.牛肉精深加工小企业培育补贴(80万元)。2025年以来由牛肉加工销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新投资引进国内外成套先进技术装备总投资达到80万元以上,或改造技术装备总投资达到60万元以上,或加工装备研发创制总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并且规范使用宁夏六盘山牛肉固原黄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识,拥有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5人以上(连续就业8个月及以上),按照固定投资额由高到低奖补8家,每家奖补10万元。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运输补贴(4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运营规范,制度健全,能够按规定定期收集、运输病死畜禽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完成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且吸纳当地劳动力稳定就业5人以上(连续就业6个月及以上),奖补2家主体,每家奖补20万元。

(二)冷凉蔬菜产业发展项目(150万元)

为持续夯实冷凉蔬菜产业发展根基,聚焦六盘山冷凉蔬菜专销档口优化布局、尾菜资源化加工与销售转化,持续畅通产销对接渠道,擦亮区域公用品牌,切实推动冷凉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1.“六盘山冷凉蔬菜”专销档口补贴(110万元)。对在自治区外大中城市建立的六盘山冷凉蔬菜区域公用品牌专销档口的经营主体,与全市范围内蔬菜种植户签订西兰花、甘蓝、大白菜、芹菜、辣椒等大宗蔬菜收购协议,联农带农30以上,20265月至1031日,收购并销售500-1000吨,按照销售量由高到低奖补2家主体,每家奖补15万元;收购并销售1000-3000吨,按照销售量由高到低奖补2家主体,每家奖补20万元;收购并销售3000吨以上,按照销售量由高到低奖补1家主体,每家奖补40万元。

2.尾菜加工外销补贴(4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加工当地西兰花、甘蓝、大白菜、芹菜、辣椒等大宗蔬菜尾菜5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补贴。20261月至1031日,加工量达到500-1000按照加工量由高到低奖补2家,每家奖补10万元。加工量达到1000吨以上,按照加工量最高奖补1家,奖补20万元。

(三)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320万元)

为解决固原市马铃薯主栽品种单一、专用化程度低的问题,经市县两级农技、种子部门多年多点试验筛选,甘农薯7还原糖低于0.2%陇薯14”“陇薯15”“陇薯22淀粉含量达到18%以上,且抗旱耐瘠、抗病丰产、适应性能力强,能够满足马铃薯主食化和淀粉加工需求,可在我市大面积推广种植,能够为我市马铃薯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带动农民增收。

1.马铃薯主食化与高淀粉品种更新补贴项目(200万元)

1)马铃薯品种使用权许可补贴(10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自主购买甘农薯7号、陇薯7号、陇薯14号、陇薯15号、陇薯22号、陇薯235年品种使用权,并购买基础苗加速扩繁并建立原原种繁殖田5亩以上的原原种繁育企业给予补贴,每家补贴10万元,奖补5家企业。对全市范围内自主购买甘农薯7号、陇薯7号、陇薯14号、陇薯15号、陇薯22号、陇薯235年品种使用权,并购买40万株以上生产苗用于繁殖原原种或30万粒以上原原种用于繁殖原种的原种繁育企业给予补贴,每家补贴10万元,奖补5家企业。

2)原种繁育基地建设补贴(10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具备马铃薯种薯经营资质、原种繁育推广和种子储藏能力的经营主体,建设甘农薯7陇薯7号、陇薯14号、陇薯15号、陇薯22号、陇薯23原种繁育基地200亩以上(不含品种权转让种植面积)且自有或租赁能够贮藏马铃薯种薯500吨以上窖藏设施,能够保证第二年2500亩一级种繁育基地建设用种需求的,每亩补贴1000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奖补20万元,按照繁育基地面积由高到低奖补5家经营主体。

2.马铃薯加工原料收购补贴项目(120万元)。202691日至1031日,收购马铃薯2万吨以上,进行淀粉和主食化加工,联农带农达到30户以上的,按照马铃薯收购量由高到低奖补6家,每家奖补20万元。

(四)固原市特色农产品展销窗口建设项目(40万元)

2026年在固原市域内公开遴选1家大型酒店、文旅综合体等,利用闲置区域,新建面积不低于100的农产品展销窗口。外观设计充分融入固原地域文化特色,内部专柜布局科学合理,集中展示展销全市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与文创产品。由酒店方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负责展销窗口日常运营、管理及服务工作。在全市重大展会、重要活动期间,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调度开展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固原优质农产品从养在深闺走向大众视野,增强市场认知与消费黏性。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5月11日-10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并提交真实、完整、合规的申报材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吸纳就业情况等进行核实,出具初审意见上报市局。

(二)项目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各项目实施科室、单位联合组建由机关纪委、业务领域专家等人员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等方式,全面核查项目实施成效、任务完成情况等,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形成客观、详实的验收结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

(三)资金拨付(11月15日-11月30日)。经集体研究通过的拟奖补企业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全额拨付资金。

项目实施具体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以细化实施方案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牵头落实、县(区)局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申报、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

(二)抓实项目管理,强化规范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全流程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款专付,严禁截留、挪用、套取项目奖补资金,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一法人主体在本年度所有项目中仅限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可在本项目实施计划产业内部合理调剂使用。

(三)做好项目验收,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验收及项目绩效评价,将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效益、联农带农效果等纳入绩效评价范畴,确保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效。


附件:1.2026年市本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补贴项目资金分配

      2.2026年市本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3.2026年固原市肉牛定点屠宰企业主体培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4.2026年固原市牛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及小企业培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5.2026年固原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培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6.2026固原市冷凉蔬菜产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7.2026固原市马铃薯主食化与高淀粉品种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8.2026年固原市马铃薯收购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9.2026年固原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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