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党办〔2020〕41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局委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区属驻固各单位,各国有企业:
《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四届市委2020年第15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国家森林城市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增加城市森林面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2020年全区国土绿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 和“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通过创森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系统、生态文化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创森是发展生态产业、改善城市面貌和居住环境,增强民众绿色发展理念,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实现脱贫致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是推进“四个一”林草产业工程的重要举措。创森与“四个一”林草产业示范推广工程相融合,着力提升大规模国土绿化,发展生态经济林和苗木花卉产业,使全市城乡环境绿化美化水平大幅提升,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加明显,积极探索固原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
是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把创森工作列为主要内容,通过创建活动,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提高绿化质量,促进林业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市通过创森,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供给优质生态产品,传播生态文化,建设好、保护好生态环境,培育好金山银山,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固原贡献。
是维护六盘山区域生态屏障安全的重要段途径。六盘山是“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和宁夏“三屏一带五区”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创森活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把生态建设与结构调整、国土绿化、环境治理、生态经济结合起来,厚植绿色本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创建森林城市的可行性
(一)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明了方向和建设重点。
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确定,要保护好六盘山生态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注重生态保护的整体性、生态物种的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平衡性,要在流域、乡村、城市、道路、庭院拿出可推广植树增绿的样板和经验。创森要以此为指引,提高站位、全面统筹,重点建设城区绿化、乡村绿化、山区绿化,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生态经济,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六盘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为创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我市正在创建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正在进行的六盘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为创森创造有利条件,奠定坚实基础。工作内容与国家森林城市的主要创建任务相契合,在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公园绿地服务、构建生态空间体系、发展特色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等工程任务方面具有关联性。在这些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备了很强的优势和可行性。
(三)全市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果为创森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共包含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5大体系36项指标。据初步调查评价,目前我市创森各项指标达标的有29项、尚未达标的有7项,其中林木覆盖率和城区绿化覆盖率两项指标,是国家森林城市主要的考核指标。截止2019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8.4%,城区绿化覆盖率为39.45%,与创森指标分别相差1.6、0.55个百分点。到2020年底,这两项指标均可达到创建目标值。
(四)与“四个一”林草产业工程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在时间上相衔接。
《固原市“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战略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固原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年)完成的时间节点相衔接,与创森工作同步推进,整体实施,大大提高创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1.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定位,构建山水美、业态美、城乡美、环境美、生活美“五美融合”的发展新格局。按照“一屏一带一线三区五城”生态建设总体布局,突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创建工作主题,实施城市公园、农村田园、三山林园、五河果园、居民庭院五大建设工程,建立森林生态、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支撑保障五大体系。
2.目标。
近期目标(2020—2021年)。对照创森36项考核指标,经初步调查评价,目前我市有29项指标达标、7项指标尚未达标,其中重点指标林木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现状指标分别为28.4%、39.45%(距目标值差距为1.6%、0.55%);村庄林木绿化率现状指标为20.5%(距目标值差距为9.5%);乡村公园指标中,乡镇公园、村庄公共绿地现状指标分别为37处、190处(距目标值差距分别为25处、624处)。到2021年,在对已经达标的指标巩固提升、提质增效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对尚未达标的村庄林木绿化率、乡村公园、铁路(包括县级以上公路道路)绿化率、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及水岸绿化率等指标实现达标,林木覆盖率达到30.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30%以上;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达到62处;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达到814处。
中远期目标(2022—2029年)。
一是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突出整体修复、全域化保护,加快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
二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资源管护作为工作重点,提升森林质量。
三是加强城区绿地、森林公园、市民休闲公园的管理和基础设施的维护,建立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和机制。
(二)主要任务。
建设五个体系。创森任务分为森林生态体系、森林健康体系、生态福利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共五大体系二十项任务,其中:森林生态体系包括城区绿色空间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生态绿廊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任务;森林健康体系包括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有害生物防治等任务;生态福利体系包括生态休闲场所建设、绿道网络建设、生态旅游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等任务;生态文化体系包括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生态标识系统建设、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古树名木保护等任务;支撑保障体系包括林业科技推广、林政资源管理、智慧林业建设等任务。
实施“五园”建设工程。创森工作以“五园”建设为统领,突出创森五大体系建设,着重解决补短板、强弱项,着重打造“五美”融合的生态宜居环境。一是“城市公园”建设中突出城区绿色空间提升、生态休闲场所建设、绿道网络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建设、生态标识系统建设、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二是“农村田园”建设中突出乡村绿化美化、生态绿廊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三是“三山林园”建设中突出全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科技推广、林政资源管理、智慧林业建设等工作;四是“五河果园”建设中突出生态旅游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等工作;五是“居民庭园”建设中突出乡村五边绿化、庭院经济林、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四、创建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程序规定,我市创森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申报(2020年6月—9月)。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全面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组织编制《固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9年》。市政府印发《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和《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森工作。市、县(区)成立创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
(二)全面实施(2020年10月—2021年6月)。
1.各责任单位按照《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2020—2022年》和《年度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分工,细化任务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2.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创建意识,增强创森工作内在动力。
3.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全域国土绿化、城乡森林系统、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工作。
4.制定出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奖惩办法》,加强督导检查。
5.对照相关考评体系,系统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法规制度、影像资料及创建材料,作好分类归档。
(三)申报验收(2021年7月—12月)。
根据创森工作完成情况,邀请国家和自治区林草局专家来我市检查指导,强化整改落实,编制《创建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和《总体规划实施报告》。准备有代表性的城市森林、城乡绿化现场和创森相关材料,确定检查线路和现场,迎接专家组考核评审。
五、创建工作经费估算
创森工作费用350万元,其中,编制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创森验收评估等费用280万元;宣传及工作经费等费用70万元。
六、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市创森工作,成立固原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副秘书长、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发展改革委、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统计局、扶贫办、城市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同步开展创森工作,负责本辖区创森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别为: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审定创森林相关政策、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实施意见、技术方案、年度计划、工作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奖惩意见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创森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全局性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创森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指导审查县(区)规划;研究起草国家森林城市阶段性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分解下达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奖惩意见;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森林城市科技示范体系,积极推广实用技术;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搞好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创森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文件材料、技术资料、影像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总结推广创森先进经验、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负责创森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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