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西吉、隆德、泾源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固原市原州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西吉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隆德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泾源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报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固原市原州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86号)和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原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1〕1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现就结合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区委三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导向,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适应乡镇和街道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书写建设先行区和美丽新宁夏的原州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构架
1.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强化乡镇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区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改革方向,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严格机构限额管理。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9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名称统一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4个,名称统一为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7个。其中:党政机构4个,名称统一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3个,名称统一为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乡镇和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上加挂牌子,按程序报批。全面清理各类自设机构,严格规范挂牌机构,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和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2.调整规范派驻站所管理体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将区自然资源局部分国土执法职责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林业工作站)及其人员编制下放,整合并入乡镇和街道新组建的相关机构,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现行体制,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二)完善基层审批服务体系
3.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将具体面向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集中到民生服务大厅办公,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司法等相关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在推行“163政务服务模式市县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整合设置“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功能,整合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原州区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实施方案》,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根据自治区指导目录,制定并公布乡镇和街道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5.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制定《原州区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完善村级(社区)代办服务机制,提升村级(社区)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
(三)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6.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原州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与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相衔接,统筹设计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直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7.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赋予乡镇和街道党(工)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权、干部管理考核权、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等。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局向乡镇(街道)派驻执法队伍,负责人可兼任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制定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的范围、内容。建立健全与区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及协调机制,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乡镇和街道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区直部门。
8.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四)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
9.实现“多网合一”。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以网格为基本单元,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全程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围,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
10.加快平台建设。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和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五)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11.建立赋权清单目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按照“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赋权清单”的要求,依法编制各乡镇(街道)赋权清单,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法律规定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乡镇和街道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12.建立务实高效用编用人制度。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和街道倾斜,采取减区补乡和减上补下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乡镇人员编制增幅平均不低于25%,街道人员编制增幅平均不低于15%。乡镇和街道编制实行总额管理,乡镇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平均不少于55名,街道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平均不少于28名。区委编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和街道之间统筹调剂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上级部门不得挤占挪用乡镇和街道编制。建立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乡镇和街道机制,根据基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制定《原州区乡镇和街道条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和街道统筹指挥调配。赋予乡镇和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在编制与人员一一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尽其才的原则,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按副科级配备。
13.强化事权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和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下放给乡镇和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14.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乡镇和街道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35%。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六)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15.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区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固原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合理划分区乡权责边界,健全区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区直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和街道承担的,需按规定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16.推进基层减负增效。组织对上级与乡镇和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针对乡镇和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和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和街道承担。对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原州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督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进度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工作。
(二)稳妥有序推进。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2021年4月底前完成统筹优化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的相关工作,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
(三)严肃改革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肃查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涉改单位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
(四)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引路,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打消干部职工的顾虑,激发基层干部创业热情,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原州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清单.docx
西吉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86号)、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原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1〕1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现就结合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导向,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美丽新宁夏的西吉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构架
1.统筹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强化乡镇党委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严格机构限额管理。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9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名称统一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设4个,名称统一为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上加挂牌子,按程序报批。全面清理各类自设机构,严格规范挂牌机构,除党中央和自治区明确要求外,上级职能部门不能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2.调整规范派驻站所管理体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将国土资源所、农牧服务中心(不含畜牧兽医)、水利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的职责及其人员编制下放,整合并入各乡镇新组建的相关机构,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现行体制,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二)完善基层审批服务体系
3.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将具体面向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集中到乡镇民生服务大厅办公,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相关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在推行“163政务服务模式市县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整合设置“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功能,整合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创新,进一步优化县乡村一体化政务服务智能化模式,完善远程培训、业务指导、视频会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效率。
4.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西吉县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实施方案》,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根据自治区指导目录,制定并公布乡镇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5.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制定《西吉县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
(三)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6.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定《西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与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衔接,统筹设计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7.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赋予乡镇党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权、干部管理考核权、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等。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制定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的范围、内容。建立健全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及协调机制,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乡镇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县级部门。
8.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四)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
9.实现“多网合一”。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以网格为基本单元,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全程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围,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
10.加快平台建设。建设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合现有设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五)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11.建立赋权清单目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按照“一个乡镇、一个赋权清单”的要求,依法编制各乡镇赋权清单,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法律规定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乡镇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12.建立务实高效用编用人制度。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采取减县补乡和减上补下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乡镇人员编制增幅平均不低于28%。乡镇编制实行总额管理,乡镇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平均不少于45名。县委编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之间统筹调剂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上级部门不得挤占挪用乡镇编制。建立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乡镇机制,根据基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制定《西吉县乡镇条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在编制与人员一一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尽其才的原则,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按副科级配备。
13.强化事权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下放给乡镇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14.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35%。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六)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15.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固原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合理划分县乡权责边界,健全县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需按规定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16.推进基层减负增效。组织对上级与乡镇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对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对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西吉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直部门和乡镇按进度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做好与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和相关改革的配套衔接,强化县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改革整体效应。
(二)坚持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2021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改革工作调研,对涉改部门和乡镇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办公场地等方面进行摸底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领导赴中宁县、彭阳县实地观摩学习。1月下旬,按规程报审改革实施方案。2月上旬,召开改革工作部署动员会,完成机构架构搭建,划转涉改单位编制及人员,各乡镇按照架构制定上报本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经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及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2月下旬,各乡镇完成“五办四中心”挂牌,采购办公设施及执法设备设施。3月上旬,制定公布“五项清单”,搭建统一指挥平台,组织县直部门包抓乡镇“五办四中心”建设,指导制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等。4月上旬,按照整合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民生服务中心运行,综合执法办公室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6月上旬,统一指挥平台搭建完成,实现“多网合一”。6月中旬,完成总结评估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联动改革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对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县直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改革创新,严禁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涉改单位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适时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纪委监委要严肃查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引路,打消干部职工的顾虑,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激发基层干部创业热情,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形成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西吉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清单.docx
隆德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86号)和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原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1〕1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现就结合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导向,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隆德新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构架
1.统筹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强化乡镇党委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改革方向,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严格机构限额管理。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9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名称统一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4个,名称统一为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经服务中心。全面清理各类自设机构,严格规范挂牌机构,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上级职能部门不能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2.调整规范派驻站所管理体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将自然资源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水利工作站,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及其人员编制下放,整合并入乡镇新组建的相关机构,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现行体制。
(二)完善基层审批服务体系
3.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将具体面向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集中到民生服务大厅办公,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相关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在推行“163政务服务模式市县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整合设置“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功能,整合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隆德县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实施方案》,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根据自治区指导目录,制定并公布乡镇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5.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和网上服务点全覆盖。制定《隆德县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
(三)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6.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定《隆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与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衔接,统筹设计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7.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赋予乡镇党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权、干部管理考核权、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等。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制定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的范围、内容。建立健全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及协调机制,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乡镇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县级部门。
8.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四)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
9.实现“多网合一”。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6322”工程,着力构建“四联四化”机制,加强村(社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以网格为基本单元,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全程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围,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
10.加快平台建设。建设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五)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11.建立赋权清单目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按照“一个乡镇、一个赋权清单”的要求,依法编制各乡镇赋权清单,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法律规定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乡镇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12.建立务实高效用编用人制度。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采取减县补乡和减上补下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乡镇人员编制增幅平均不低于20%,乡镇编制实行总额管理,乡镇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平均不少于36名,县委编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之间统筹调剂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上级部门不得挤占挪用乡镇编制。建立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乡镇机制,根据基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在编制与人员一一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尽其才的原则,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按副科级配备。
13.强化事权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下放给乡镇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14.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35%。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六)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15.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固原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合理划分县乡权责边界,健全县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需按规定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16.推进基层减负增效。组织对上级与乡镇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对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对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政策规定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隆德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督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按进度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工作。
(二)坚持有序推进。研究制定《隆德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县直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改革的主要任务、预期目标,确保2021年4月底前完成统筹优化乡镇设置的相关工作,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三)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改革创新,严禁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和加挂牌子。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适时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回应社会关注,注重典型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形成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隆德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清单.docx
泾源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86号)和固原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原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1〕1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现就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导向,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描绘好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现代化泾源画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构架
1.统筹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强化乡镇党委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改革方向,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严格机构限额管理。乡镇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9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名称统一为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4个,名称统一为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上加挂牌子,按程序报批。全面清理各类自设机构,严格规范挂牌机构,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上级职能部门不能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2.调整规范乡镇派驻站所管理体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将国土资源所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林业工作站)及其人员编制下放(事业编制90名),整合并入乡镇新组建的相关机构,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畜牧兽医站继续实行现行体制,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二)完善基层审批服务体系
3.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加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泾源县完善基层审批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将具体面向企业群众服务的岗位集中到民生服务大厅办公,推进基层市场管理、税务、公安等相关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在推行“163政务服务模式市县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整合设置“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功能,整合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根据自治区指导目录,制定并公布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5.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家门口”综合服务站建设,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整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党群、政务、农业、文化、健康、法律、社区、生活等服务功能,集中受理办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制定《泾源县加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6.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定《泾源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与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衔接,统筹设计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7.完善指挥协调机制。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赋予乡镇党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指挥权、干部管理考核权、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等。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派驻执法机构和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制定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的范围、内容。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及协调机制,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乡镇和街道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通报县级部门。
8.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四)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
9.实现“多网合一”。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以网格为基本单元,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全程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范围,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到网格,精准投送到千家万户。
10.加快平台建设。建设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合现有设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五)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11.严格落实赋权清单目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按照“一个乡镇、一个赋权清单”的要求,依法编制各乡镇赋权清单,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法律规定的县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乡镇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12.建立务实高效用编用人制度。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采取减县补乡和减上补下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乡镇编制增幅平均不低于20%。乡镇编制实行总额管理,乡镇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平均不少于30名,县委编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之间统筹调剂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上级部门不得挤占挪用乡镇编制。建立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乡镇机制,根据基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制定《泾源县乡镇条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在编制与人员一一对应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尽其才的原则,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按副科级配备。
13.强化事权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下放给乡镇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14.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 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按年度考核相关要求的最高标准执行。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六)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15.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固原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合理划分县乡权责边界,健全县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需按规定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16.推进基层减负增效。组织对上级与乡镇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对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对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及制度办法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固原市委书记张柱同志关于“彭阳县作为试点县,这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以党办通报印发,供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学习借鉴”的批示精神,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靠前指挥,加强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改革难点、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落实,做好与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和相关改革的配套衔接,强化县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改革整体效应。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上级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改革创新,严禁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和加挂牌子。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适时对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回应社会关注,注重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形成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泾源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清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323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